中央調控樓市政策不放松
2013-03-04 11:02:12 來源:蘭瑞環(huán)球
國務院3月1日發(fā)出調控樓市的工作通知,強調要向執(zhí)行調控政策力度不足的省級政府問責,要求各地區(qū)每季公布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目標。在"兩會"即將召開、政府進行換屆之際,國務院推出強力調控樓市措施,釋放中央堅持調控政策不動搖、力度不放松的強烈信號。
此次公布調控樓市措施選擇在政府換屆之際,說明防止樓市過熱、以免影響民生不是權宜之計,而是一項長期的政策,不會因為政府換屆而放松甚至改變。即將產生的新一屆政府接班后工作千頭萬緒,需要關注、處理眾多事務。如今在政府換屆前先行公布調控樓市措施,是要確保政策的延續(xù)性和穩(wěn)定性,有利于市場作出準確判斷,適時下調對樓市的預期,放棄不切實際的幻想。
中國多數大中城市的"樓市熱"持續(xù)升溫,100個重點城市的住宅平均價已連續(xù)第9個月上漲,市場上非理性、恐慌式的購房行為又再出現。在中國,樓價不僅是民生問題,更是影響到社會穩(wěn)定的政治問題。在樓市上漲預期愈演愈烈之時,上月2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出臺了被稱為"國五條"的調控措施,3月1日再公布具體的執(zhí)行細則,中央明顯是要傳遞強力使樓市降溫的信息。
以往為壓抑樓市,中央推出過多輪調控,而且力度持續(xù)升級,但是樓市一直處于房價上漲與政策調控的"角力"之中,房價始終沒有走出"越調越漲"的怪圈。究其原因,關鍵在于地方政府對調控政策執(zhí)行不力。這輪調控格外強調地方政府的責任,執(zhí)行細則中第一條就指出完善穩(wěn)定房價工作責任制,"要對執(zhí)行樓市調控不力省級政府問責",這是切中要害。中央的政策再好,也要靠地方政府執(zhí)行。調控樓市問責制,必須將政策量化為各項標準,并明確政策落實責任人,真正與官員考核、問責掛鉤,才能避免"越調越漲"的現象。
過往數年,房地產業(yè)被認為是中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(yè),地方政府和地產商為了各自的利益大力推高樓價,對壓抑樓市毫無積極性;炒樓成為重要的生財之道,"房叔"、"房媳"、"房妹"層出不窮,普羅大眾只能望樓興嘆,導致貧富差距日益嚴重。以限價、限購、開征房產稅作調控手段只能治標不治本,要長遠而有效地壓抑樓價,保持樓市平穩(wěn),必須淡化房地產市場作為經濟"支柱"的角色,轉變依賴土地財政的發(fā)展方式。